申请消防证书步骤:
1、申请人提交申请报告,到当地公安消防监察机构领取《治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请表》;
2、填写《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请表》,由申请人签字、盖章,将填妥的申请表和申请报告送交当地公安消防监察机构(支队所辖重点单位的,直接送交支队消防部门);
3、当地公安消防监察机构自收到申请人的报告和《申请表》之日起7日内,派出主管参谋人员到场检查,并根据审查内容进行审查。审查合格的,由各县(市)主管参谋人员签署意见,报大队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,按规定收取申请费,由大队内部工作人员负责填制、发放《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》;
4、支队消防部门在收到市各区消防大队审核的(申请表)及相关资料后10日内,派出分管工作人员进行调查,审核合格的,签署审核意见报消防部门主任、支队队长审批,加盖公章,并按规定收取证件费用,再由消防部门内部工作人员负责填制、发放《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》。
综上所述,未经消防机构许可,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运营,或者经核查发现该场所的使用、运营与承诺内容不符的,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核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、营业条件与承诺内容不符,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,依法吊销相应许可证。
【法律基础】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五十八条
违反本法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、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建造、使用或者生产、营业,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:
(一)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,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查擅自建设的;
(二)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,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,擅自投入使用的;
(三)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验收不符合标准,未停止使用的;
(四)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机构许可投入使用、运营,或者经核实发现该场所的使用、运营不符合承诺内容的。
核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、营业条件与承诺内容不符,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,依法吊销相应许可证。
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,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,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处五千元以下罚款。